黑龙江省假肢中心20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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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黑龙江省人事厅 2009-6-17 22:16:21 |
根据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黑办发[2006]32号)的文件精神,为加强省假肢中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,制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。 一、省假肢中心简介 黑龙江省假肢中心成立于1958年,是黑龙江省民政厅直属正处级差额事业单位,是国家民政部指定的为荣残军人和社会残疾人装配假肢、矫形器等康复用品专业单位。 二、招聘基本条件 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 2、遵守法律、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 3、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; 4、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。 三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条件 岗位:假肢矫形器专业技术人员 人数:3名 条件:应往届毕业生,假肢矫形器专业毕业,大专以上学历,全日制院校毕业,年龄30周岁以下。 四、招聘办法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,进行公开招聘,在省人事厅指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,用人单位对应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采取考试、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。 五、招聘待遇 执行国家、省工资政策,按现行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兑现职务工资。 六、考试 (一)笔试: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。时间拟定于7月15日,内容为理论考试、实际操作考试及公共知识考试(假肢行业法律、法规)。 (二)面试:时间为8月12日, (三)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:1。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办法,先笔试后面试。笔试后,按录用人数1: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。 七、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,到指定医院集体体检。由省假肢中心和省厅人教处组成考核组到学校对考生进行考核。 八、办理聘用手续 (一)拟聘人选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公示7天。 (二)公示无异议的,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,并办理录用手续。 报名时间:2009年6月15日----2009年7月5日。 报名地点:黑龙江省假肢中心(哈尔滨市南岗区汉阳街39号)。 联 系 人:李有刚、刘建平 联系电话:0451-87510919、87513733 电子信箱:jiazhi@hljjiazhi.com 网址:www.HLJjiazhi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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